党纪“上心”方能干事“安心”
日期:2024-05-30
来源:粤讲粤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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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,要引导党员、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,在遵规守纪前提下,安心工作、放手干事、锐意进取、积极作为,创造不负人民、不负时代的业绩。对于党员干部来说,党纪是“紧箍咒”,也是“护身符”。当前,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,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,不断做好深化、内化、转化工作,进一步明确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,以党纪上心促干事安心。

  学深学透,入脑入心,切实把党纪要求深化为干事方向。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党纪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。2023年12月,党中央颁布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共3编11章158条,两万多字,内容丰富、涉及面广、针对性强,同各级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干部息息相关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要把学习重点聚焦到《条例》上,原原本本、一条一条把各项纪律学到位、搞清楚,结合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一以贯之的要求去认识和把握,时刻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动,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,坚决守住红线、守牢底线、不越高压线,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,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,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。

  对标对表,落实落地,切实把党纪标准内化为干事成效。木受绳则直,金就砺则利。党纪是我们干事的标尺,按照党纪标准去做、去落实,是学习目的所在,也是党纪生命力所在。《条例》从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6方面划出了“红线”,标出了“禁区”,列出了“负面清单”,与2018年版本相比,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、更严、更细的要求。严明纪律不是空洞抽象的,而是要体现在具体行动上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要把《条例》学习落到实处,不能满足于看过了、读过了,要对照检视自己的思想作风和精神状态,自觉把自己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,及时发现问题、明确努力方向、细化整改措施,把学习激发的动力活力内化为干事创业的实干实绩。

  常思常悟,笃行笃用,切实把党纪约束转化为干事动力。心有所畏,方能身有所正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,才能时刻保持如临深渊、如履薄冰的谨慎。党纪是带有强制性的,同时也必须建立在党员干部的自觉性上。《条例》明确“不能为”的各种情形,不是要约束干事创业的手脚,而是激励在知边界、明底线的前提下更加奋发有为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要不断树牢党纪观念,真正做纪律上的明白人,从内心尊崇党纪、敬畏党纪,清醒认识到“不作为”“乱作为”“慢作为”“假作为”等行为都是党纪所不容的,不断加强自我约束、提高免疫能力,勤掸“思想尘”、多思“贪欲害”、常破“心‍‍‍‍‍中贼”,在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。

  (作者:崔舜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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